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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十一届海峡两岸珠心算通信比赛的通知
 
    各市、州珠算协会、各有关珠心算学校:
    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台湾省商业会联合举办的海峡两岸珠心算通信比赛活动,自1992年起已连续举办了二十届,全国累计参赛人数已达546.9万人次。我省参赛人数已达10万多人次,成效明显。说明这项活动具有浓厚的群众基础,同时也是各地珠算协会和珠心算培训机构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的结果。为扩大两岸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传统,不断增进两岸民间友谊。2012年将继续举办****十一届海峡两岸珠心算通信比赛。
    现将《****十一届海峡两岸珠心算通信比赛办法及实施细则》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十一届海峡两岸珠心算比赛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十一届海峡两岸珠心算通信比赛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台湾省商业会联合举办海峡两岸珠心算通信比赛的目的:1. 鼓励中华儿女研习固有传统文化精粹——珠算;2. 发动两岸学子参与比赛,提高学习珠算、珠心算兴趣;3. 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珠算、珠心算;4. 加强两岸学术交流,增进两岸民间友谊。
    ****十一届海峡两岸珠心算通信比赛,仍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农垦和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共设45个赛区。为了鼓励更多地方开展两岸交流活动的积极性,本届比赛对历年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的原计划单列市,仍然保留其独立组织参赛权。比赛定于2012年5月13日(星期日)上午进行,按全国统一试卷,由各参赛单位分别组织比赛。
    一、比赛组别
    (一)成人组:以机关、团体(公司)、城乡企业事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包括技校、职高等)为参赛单位,组织职工和学生参赛。
    (二)小学组:以各校为参赛单位,组织在校学生参赛。
    (三)幼儿组:以各校学前班和幼儿园(包括补习班)为参赛单位,组织幼儿参赛。
    各参赛单位,按照参赛人数多少,分设若干考场(每个考场一般不少于30人),自行组织比赛、评卷,并排出名次。
    二、比赛项目、题型、题量
    (一)比赛设加减算、乘算、除算三项,三项加总为个人参赛成绩(幼儿组只设加减算一项)。
    (二)成人组题型采用全国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普通五级试卷。
    (三)小学组题型采用全国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普通五级或少儿珠心算五级试卷。
    (四)幼儿组采用少儿珠心算九级试卷。
    试卷由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统一命题,省珠协统一印刷。
    三、比赛时间
    (一)成人组比赛时间为20分钟。
    (二)小学组采用珠算试卷比赛时间为20分钟,采用珠心算试卷比赛时间为10分钟。
    (三)幼儿组比赛时间为5分钟。
    比赛由执行裁判发令“开始”进行计时,不得延长时间。提前交卷者,由监场裁判在其考卷上标明答题时间并签字,同时收回试卷,要严格把好鉴定质量关。
    四、评分标准
    加减算每题10分,乘、除每题5分,全卷满分为200分。
    五、评卷有关规定
    (一)答卷须以阿拉伯数字书写;
    (二)答卷必须书写清楚,不清楚或模棱两可者算错题;
    (三)无论答题正确与否,凡一题有两个(包括两个)以上答数者算错题;
    (四)小数题均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五)小数点点错位置,算错题;分节号漏点或点错,每题扣1分。
    六、评优办法
    以考卷分数高低,评出名次。如分数相同,依次采用如下办法分出名次:
    (一)按卷面标出实际答题时间,少者为先;
    (二)按三项中****项,分数高者为先;
    (三)如仍无法确定,则抽签决定。
    七、奖励办法
    (一)优胜奖:按实际参赛人数的10%,由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台湾省商业会联合颁发《优胜奖证书》。省珠协将按各地报名总人数的10%颁发《优胜奖证书》,然后由各地逐级颁奖。
    (二)成绩奖:三个大赛区各获组织前6名的,为获奖单位。全国评出一等奖3名(每大赛区1名),二等奖6名(每大赛区2名),三等奖9名(每大赛区3名)。获奖名单确定办法,可按赛区参赛比率顺序或参照评优办法确定。对以上获成绩奖的18名选手,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准;一等奖每人600元,二等奖每人500元,三等奖每人400元,奖金总额8400元。
    (三)教练奖:获成绩奖的18名选手的指导教师各1名,随获成绩奖选手等级,获相应等级的教练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准:一等奖每人400元,二等奖每人300元,三等奖每人200元,奖金总额4800元。
    (四)组织推广奖:以各赛区为单位,按各赛区参赛人数占该赛区总人口数的比率,分别确定组织推广奖等级。组织推广奖的达标率如下:
    ****大赛区总人口在4000万以上的12个省、区和****大赛区人口在800万以下的4个省、区及新疆农垦,规定:0.2‰为三等奖,0.3‰为二等奖,0.5‰为一等奖,0.7‰为特等奖;对****、二大赛区总人口在4000万以下至900万的15个省市区,规定:三等奖0.2‰,二等奖.4‰,一等匀0.6‰,特等奖0.8‰;对第三大赛区(13个城市),规定:三等奖0.6‰,二等奖0.8‰,一等奖1.0‰,特等奖1.2‰。
    对获组织推广奖的赛区颁发奖牌。
    (五)报名费:参赛者每人报名费2.00元(包括试卷费、奖励费及所有赛务费开支)。
    八、其他
    (一)各市、州珠协和参赛学校,请务于2012年4月19日前,将各组参赛人数连同应上交的报名费一并报送省珠协,以寄出邮戳和汇款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收费标准:参赛人员每人交报名费2.00元,其中上交省珠协1.00元(上交中珠协0.80元,试卷印刷费0.20元),各地提留1.00元,作为评卷、组织比赛费用。
    (三)省珠协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省财政厅2号楼;邮编:610016;联系人:张鹏飞;联系电话:028-86729192;传真:86726595。
   
   
   
    四川省珠算协会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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