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珠算协会、会员单位、有关小学和幼儿园:
为进一步传承与弘扬珠算文化,展示珠心算教育成果,推动各地推广普及珠心算教育的积极性,促进全省珠心算教育事业良性健康发展,经研究,拟定于2016年7月初在成都举办“四川省第六届珠心算邀请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使比赛如期举行,请各参赛单位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工作,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参赛组别、组数和人数报省珠协(电话或教师群报名),以便我们准备比赛场地、试卷及奖品等工作。本届比赛参赛选手规模不超过200名,以报告先后为序,额满不再接受报名。
2、比赛办法、时间、地点:比赛办法和往届相同,时间:2016年7月初,地点:成都市,具体通知另发。
3、费用: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食宿、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式:联系人:张鹏飞,电话:028-86726595(传真),四川珠心算教师群:307031780。
附件:《四川省第六届珠心算邀请赛比赛办法》
四川省珠算协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四川省第六届珠心算邀请赛比赛办法
各市、州珠算协会、会员单位、有关小学和幼儿园:
为提升我省珠心算技术水平,展示珠心算教育成果,推动各地更好地开展珠心算教育事业,定于2016年7月初举办第六届全省珠心算邀请赛。比赛办法依据中国珠算心算协会**新修订“比赛规程”进行,与全国正式比赛同步。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7月初。比赛地点: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队及报名要求
以各市、州珠算协会,各会员单位、开展珠心算教育的小学和幼儿园、民办珠心算教育机构等为单位自愿组队参赛。
1、比赛分组
参赛选手根据年龄大小分为学生组和幼儿组进行比赛。
学生组:限于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生参赛。
幼儿组:限于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幼儿参赛。
各参赛单位要严格审查参赛选手的年龄资格,学生组和幼儿组参赛选手须凭有效证件﹙户口本或身份证﹚的复印件报到。对瞒报年龄弄虚作假的参赛选手,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赛资格,事后发现年龄作假者取消参赛成绩并全省通报批评。
2、每个代表队由领队为1名、教练1名、选手5名组成,其中有可选3名选手参加团体赛,其余选手只参加个人赛。一个选手限选报一个组别参赛,不得重复报名参加两个组别比赛。
3、参赛领队、教练及选手具体名单按《四川省第六届珠心算邀请赛代表队报名表》要求填写, 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电话报名参赛组别、人数,具体领队、教练、选手名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前。一经上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变更,如急需变更参赛选手须在2016年6月20日前上报省珠协,过期即不能变动。
三、参赛费用
比赛费用:为减轻选手负担,让更多学习珠心算的孩子有机会参加全省****水平比赛,经研究,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代表队参赛费,比赛所需经费由省珠协负担,参赛代表队只需承担比赛期间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即可。
四、比赛种类、项目
(一)比赛种类:学生组和幼儿组均设团体赛,学生组只设个人全能赛,幼儿组只设个人单项赛。
1.个人全能赛:学生组每名选手以个人参加加减算、乘算和除算三项比赛总成绩为个人全能成绩。
2.个人单项赛:幼儿组每名选手以参加加减算成绩为个人单项成绩。
3.团体赛:每队每组参加个人赛成绩前3名选手的个人成绩合计为团体赛成绩。每组报名不足名选手的不参加团体赛。
(二)比赛项目
1.学生组设加减算、乘算、除算三项。
2.幼儿组设加减算一项。
五、比赛题型、题量
(一)学生组采用全国珠心算鉴定题型,其中:加减算采用珠心算鉴定7、5、3级试卷各20题,共60题;乘算采用珠心算鉴定6、4、2级试卷各40题,共120题;除算采用珠心算鉴定6、4、2级试卷各40题,共120题。
(二)幼儿组采用全国珠心算鉴定题型,只赛加减算,珠心算鉴定8、7、6级试卷各20题,共60题。
比赛试题由四川省珠算协会按照以上题型标准编制、印刷、密封和保管。
六、比赛方式与时间
采用限时不限量的比赛方式,每项限时5分钟。参赛选手题量不够须在填写报名表时注明所需“附加题项目和张数”,如未填写一律不增发。
七、评分标准及办法
学生组和幼儿组加减算每题10分,乘算、除算每题5分。
1.错题与扣分 按《全国珠算珠心算鉴定比赛规程》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2.涉及名次奖项的得分相同的解决办法
㈠单项赛以计算题量多者为先。
㈡全能赛按加减、乘、除算顺序依次比较,前项分高者为先。
㈢团体赛学生组以个人全能得分高者为先,学前组以个人单项得分高者为先。
八、奖励办法
为鼓励选手努力拼搏、奋发向上、积极参赛,凡参加比赛的选手按比赛成绩颁发不同等次的奖杯、荣誉证书和奖品。
(一)特等奖:按参赛单位或人数的10%设置。荣获团体特等奖颁发奖牌;荣获个人特等奖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和奖品;
(二)一等奖:按参赛单位或人数的20%设置。荣获团体一等奖颁发奖牌;荣获个人一等奖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和奖品;
(三)二等奖:按参赛单位或人数的30%设置。荣获团体二等奖颁发奖牌;荣获个人二等奖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和奖品;
(四)三等奖:按参赛单位或人数的40%设置。荣获团体三等奖颁发奖牌;荣获个人三等奖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和奖品;
(五)****教练奖:参赛代表队教练均将颁发《****教练证书》
九、比赛裁判与评分
比赛裁判与评分工作由省珠协鉴定比赛工作委员会负责,各代表队指定1名教练担任监场裁判。
十、模拟试卷
省珠协珠心算教师交流群(307031780)有相应级别题型,请大家参考。
四川省珠算协会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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